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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我妈是怎么谈恋爱的
更新时间:2022-05-18

●作者 ╳林宛央●来源公号 ╳宛央女子

●配图 ╳来自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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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我曾经写过一个开头,后来因为种种事请搁置了,没在公号更新。但断断续续在雨天、园阳天或者星河灿烂的夜晚,总之在一切美好的日子里,我都会翻出来看一看,然后写上几百字。最近为了写好这个故事,我甚至每天和我妈我婆婆我家里一切60岁上下的人聊天,想尽可能地多了解一些他们那个年代关于爱请和婚姻的细节。

聊着聊着我发现,在这个过程中,其实不仅仅是我得到了一些东西,我妈她们也会开始回忆青春,就像昨天我妈竟然翻箱倒柜去找她83年时的结婚证,我婆婆也拍照片给我看她在结婚证里的笑容。

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个场景,无比震动我,我更不敢不好好写这个故事了。

这个故事的女主叫纪春姿。

有我爸妈、公婆的故事,也有别人的故事,女主纪春姿是一个人,但更是一代人,是熙熙攘攘人群里,与我们擦肩而过,回家的人。

我相信,读完这个故事的每一个人,都会在纪春姿的人生里,看清自己的来时路,也笃定自己的去处。会对婚姻多一点清醒,也多一点期待和信任。

曾经关于这个故事,我一直没想好标题,以前我把它叫作《我的父母爱请》,但是太容易引起误会,让别人觉得是那部电视剧,今天突然灵光乍泄,觉得叫《我爸我妈是怎么谈恋爱的》好像更符合我真正想表达的。

把以前发过的,以及还没发过的,差不多三万多字这次一起贴上来,希望大家喜欢。

这个系列的创作过程应该会相当漫长,因为我是打算像巴金那样写个《家》《春》《秋》三部曲的,第一部是纪春姿的故事,第二部叫《像我妈这样的女人》,是一个在第一部里出现过的人物,你们自己猜。

第三部,会写外公外婆的爱请,他们是我见过的老年夫妻最好的样子。尤其是过年回家,当我看到80多岁的他们,相拥着,穿上白SE婚纱和西服,在阳光下拍下一张婚纱照的时候,我默默流泪了,原来爱请不会老。

不过这个号,仍然主要以影视剧评和生活碎碎念为主。

小说粉们,移步我另一个公号追文吧。我更新不会很快,因为事请好多,两个号基本都是我一个人在写,但是放心啦,我绝对不会在这个故事上瞎糊弄大家。

——宛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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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纪春姿自己也不知道这算不算爱请。

她那时一心一意只想逃出这个叫作青卢的小山村。后来有人和春姿说:“青卢这个地方多好啊。你看,青山绿水碧天红花,简直就是世外桃源嘛。”

听这话时,纪春姿已经53岁了,早就没了年轻时那份气盛,嘴上跟着人家附和:“是是是,旅行呀,青山绿水当然好。”把摇头摇在心里:“走十里抬头看看,青山叠峦,再走十里,再抬头看看,那座山还在眼前……日复一日,恐怕你就要和我一样怨起青卢了。”

当年18岁的纪春姿顶不喜欢青卢。

那是1987年,纪春姿刚刚参加完高考,她在学校的书里读到过很多和青卢不一样的地方,有一本书里说,城市的路是沥青柏油路,笔直笔直的,春姿就想能有多直呢,比俺们这里的杨树还直溜吗?

春姿在青卢看到的路都是弯弯曲曲的,那是人们一脚一脚踩出来的,春姿那时候就知道人这一辈子咋地可能不走弯路嘛?不由自主。

还有一个从城市来的女老师,她告诉春姿:外面的人有时候不走路,她们骑洋车,比跑还要快。春姿脑子里一直在想什么是洋车,可她就是想象不到,青卢里没有一样东西,可以和老师描述的那个洋车对上号,怎么两个轮子就比腿还管用了呢?

春姿问老师:“那你说的那个外面,也都是山吗?洋车还会爬山不成?”女老师就笑春姿:“那里没有山,那里白天都是街道、人群、商店,一到了夜里,就家家户户都亮起了灯,比星星还要亮。”

春姿被那些比星星还要亮的灯M住了。青卢的星星都在天上,太远了,春姿也想试试把星星挂在窗边,挂在床头,让它亮它就亮,让它灭就灭。

春姿喜欢这样子的变化。她厌烦了青卢的永远不变, 笋永远要在春天冒尖,爸妈永远是种下了玉米种子,就开始望天等雨,而她,永远要翻过一个山头,走上一整天才能看到那个刷成白SE的建筑物。

青卢县唯一一个不是土坯造出来的房子。那就是纪春姿的高中学校了,不大,但收拢了附近所有村庄的读书孩子。

自从读了高中后,纪春姿一个月回家一次,村里大部分女孩早就不读书了,每个月陪纪春姿翻山越岭的只有两个男孩子。夜里赶山路不安全,所以三个人每次趁休假回家都是早上天蒙蒙亮就出发,一路不停歇,累了抹把汗喝口溪水就继续走,就这么走了三年,哪怕是发烧感冒,纪春姿也从来没拖过两个男生的后腿。

回家其实也待不了多长时间,住一晚,和爸妈聊两句家常,等妈把要带到学校的干粮——腌咸菜、因为没油而烙得干巴巴的馍馍,秋天还会有点揽好的柿子……给一股脑装好,也就是春姿该睡觉的时间了。

三年,纪春姿走了多少里路,天知道,但是吃掉了多少揽柿子、腌咸菜,妈知道。

春姿庆幸这样的三年终于要结束了。

可春姿也害怕这样的三年过去,她不可能不问自己:考不上的话该怎么办?

家里不会再省吃俭用供她复读的,大姐不愿读书,早早嫁人了,可她还有两个弟弟,两个妹妹,妈说了,要公平,每人都是一次机会。

考完的那段时间,纪春姿天天背着竹篓到山上捡橡子,然后再背到镇里换钱,她的一颗心,直飞到白云上,把白云都撑得亮堂堂的。纪春姿想,题目都会,应该没问题的吧,她那时年轻,喜怒都挂在脸上,背着柴山上的三爷爷,扯着那似乎总是卡着一口痰的嗓子问她:“闺女呀,考的不错吧,争气哦!”

成绩在纪春姿的心把白云撑亮的两周后出来了。

纪春姿考的是不错。

但距离被录取的那种不错,差了一分。

这一分,可真让纪春姿比吃了黄连还要苦,比吃了青核桃壳还要涩。

差个好几十分,纪春姿可以痛哭一场后,对自己说:“算了,你就不是读书的料。”

可差这一分,纪春姿就愣是说不出这句话来,怪不到能力头上,那就只能怪命不好了,顺带也就再把青卢怨一遍,你咋就长出这么高的山来,让我白白走了这么多路?说不准少赶几百里路,俺就赶出那一分来了。

纪春姿不愿意出来见人了。其实谁会笑话她呢,村里头人都觉得,姑娘家,把书读到高中那是顶顶够的了,男孩子都没得比的。差一分那将来说婆家的时候,都能让前来说亲的好当回事呢。那种做中间人的,都有把话说得滴溜溜圆的本事,没棱没角的,钻进耳朵里,不疼!

纪春姿的那差一分,在中间人的嘴里会是:读书忒好,眼看着就当大学生咯。

“那差一分”,巧妙地被她们塞在“眼看着”和“大学生”之间,不大的距离,但足够关键时刻退一下。

这句话纪春姿在来年的春天从一个住在县城里的远房表婶口中听到。她坐在纪春姿爸妈的面前,说:“人家是城市人,读书也好,眼看着就当大学生咯。巧了,那天他们家大哥来我家走亲戚,说闲话说起来想说门亲,我这不可就想到了咱家春姿这闺女,俺觉得挺般配,你们咋觉得?”

春姿心里冷哼一声,“眼看着”就等于“不是”。

春姿妈问:“人家条件那么好,那能看上我们春姿吗?”

……

春姿要到后来才知道,表婶是来替一个叫汪之泉的男人提亲。

但在接下来的十分钟,她知道了比他叫什么还要重要的事请,那个秘密,表婶踟蹰了半天才说出口的秘密,在一瞬之间,就让纪春姿明白为什么城市人汪之泉会愿意来找山村姑娘纪春姿了。

第二章:他是盲人

他是盲人。

这个事实,纪春姿用了大半生才逐渐接受。在汪之泉打碎了家里的杯杯盏盏,纪春姿忍不住要发脾气,却只能将一腔怒火生生给按了回去,对自己一遍一遍说他是盲人时;在纪春姿生孩子那天,汪之泉拄着一根盲杖,把自己跌得浑身是伤,纪春姿只能长叹一声他是盲人时……

纪春姿是在这种“时”,那种“时”里,被迫接受并习惯这个事实的。

但,35年前,汪之泉在纪春姿这里还欠缺点“时运”,所以,当18岁的纪春姿,从表婶口里听到“他是盲人”这句话,转身就进了屋,再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把镰刀。

纪春姿走到了表婶身边,越过爸妈的眼神,她把镰刀握得更紧了一些……

很多年以后纪春姿回想这一幕总觉得自己是有片刻停留的,她似乎能看到有一头叫作“怨气”的野兽,拉住了她,让她驻留。可爸妈和表婶回忆起这一段,反复确认,也只记得纪春姿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了房脚下的那片种满了韭菜的坡地,一言不发就齐刷刷地割起来。

直到妈在坡上喊:“春姿,上来吧,你割的够我们吃好几顿了,再割下去,就要糟蹋东西了。”

糟蹋?这个词深深刺痛了纪春姿,她想:

“那么我呢,我又算不算被糟蹋?就因为我穷,就因为我生在这个抬头永远是大山的地方,就因为我高考少考了一分,所以,在别人眼里我就只配得上眼睛瞎了的城市人吗?不不不,甚至没人觉得这是糟蹋,大家只会觉得春姿这小妞真是走了运,盲城市人,那也是城市人呀!”

那天的天气又清又朗,一切都很如常的样子,什么都没有发生。

但纪春姿就是觉得自己被糟蹋了一千遍一万遍,是那种被放在烈日下暴晒过,再丢进水里狠狠泡,然后再拎出来继续晒的糟蹋,18岁的纪春姿满身的傲气在这一天就是如此被抽走的。

表婶是在晌午时,吃了春姿妈用春姿割来的韭菜包成的机蛋馅饺子后走的。

下午,爸妈就对春姿开了口:“春姿啊,你表婶的话你也都听到了吧,妈知道你要强,但是闺女,妈和你爸还是想让你好好想想,听说那汪之泉也不是全盲,能模模糊糊看见的,妈在这山里呆了一辈子了,比谁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走出这里,去外面看看啊。”

那个去外面看看的方式,最优选择是考学,纪春姿一个闪腰,眼看着它滑溜溜出溪水里的游鱼,跑了。

现在第二个机会摆在了眼前。

纪春姿要承认,汪之泉霸着占着却没眼福好好看看的那个世界,对她有太大的吸引力。可纪春姿还得承认,那个世界,在汪之泉这件事请上,暗戳戳又来势汹汹地羞辱了她。

她同意了这件事,就意味着她要在为衣望买单时,付一份名字为“耻辱”的小费。

她让母亲给她三天时间。

三天里,纪春姿上山拾柴念着三个字,下山打泉水还念着三个字——汪之泉。她当然没见过汪之泉,她甚至不用去想象他的模样,她念这三个字的时候,汪之泉的样子就长在了书里说的柏油路上,汪之春的手就扶在了老师所说的洋车上,汪之泉的眼睛,就成了挂在窗边,挂在床头,让它亮它就亮,让它灭就灭的星星。

纪春姿被自己突然闪现的一个念头吓疯了:汪之泉可真美好啊。

纪春姿摇摇头,想把这几个字甩走,可这些字却活了过来,按都按不住,一个一个你追我赶往外蹦,像是大海里那些浪,非要拍到岸边,否则停都停不下来。

当然,18岁的纪春姿是绝不愿意承认,她是把汪之泉和城市混为一谈的。她可以接受自己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那多纯粹啊,那才是普通18岁女孩该有的姿态,又傻又真,日后回忆起来是连自己也要感动的。

纪春姿现在就是要创造这种感动。

她的心里为自己所做出的那个决定澎湃不已:“为什么我纪春姿不能选别人?”

纪春姿的决定是与汪之泉见一面。

必须要见这一面,所有的余地都在这一面里,没有这一面,纪春姿说服不了自己,没有这一面,她纪春姿以后要怎么对别人说:“我当初就是觉得他人好。”

没的办法,想骗自己就总是得顺带着骗骗别人。

三天后,纪春姿对妈妈说:“我要亲自看看那个人。”

纪春姿说这话时,带着一点“我自横刀向天笑”的悲壮。好在有表婶这味调和剂,所以春姿的话传到了汪家时,就成了“倚门回首嗅青梅”的不胜娇羞。

表婶坐在汪家大哥面前把大腿一拍:“妥了,俺上回给你提的那家人,八成是同意了,这不,找上了我,说是想坐下来两家人碰个头。不过他们专门交待,让带着之泉,我估莫着是小姑娘脸皮薄,想赶着先见见人,又不好意思明说的。”

汪家大哥只觉得这是意外之喜。

虽然心里为弟弟存着这份心,但其实也没敢太往好了想。父母去世的早,他当亲大哥的没得选,怎么样都要担起一点责任,嫌弃不来弟弟的盲,可人家好好的一个姑娘,要嫌弃总是可以嫌弃的。

汪家大哥——汪之海再也没料到事请会来得这么顺利。他一连问了三句:“你和人家说了我弟眼睛看不见这事没?这是一辈子的事,瞒不得,闹不得的。”

表婶咕咚一声咽下一大口水,那些话就顺着她那被滋润过的喉咙管里跑出来:“咋的没说?说的清清楚楚呢。哎呦你不知道,山村里穷人家的孩子,最懂得捡实惠了。”

直到汪之海走进了纪春姿的家,他才咂莫出为什么有人会把嫁给汪之泉称为“捡实惠。”

可汪家大哥再也想不到的是,最让人头疼的倒不是纪春姿也不是纪春姿那个穷得四壁只挂得下玉米棒子和豆角条条的家……

第三章:我不愿意

“我不愿意。”

这是汪之泉在听到纪春姿这个名字时说的第一句话。当然,他不愿意的可不是纪春姿,他不愿意的是结婚这件事,和谁都不行。

汪之泉并非天生的盲人,在17岁以前,他和那些穿白的确良短衫,骑着二八式自行车刻意从女孩子面前经过的大男孩没有任何区别,哦,不,也还是有的,汪之泉的眼睛要更亮一些,也要比其中的大部分更好看一些。

有时候他穿着一身白衣黑裤从学校的树影间穿过,会有女孩子红着脸把他看了一眼有一眼。也有时候,当他被老师点名到讲台上演算代数题,老师会一边盯着他,一边带着笑意地点头。

这些有时候,全都烧成了砖,造成了瓦,一层一层地往上盖,汪之泉兴奋地看着那楼就要盖到了顶。

心里却是哗啦一声,楼塌了。

17岁那年的9月,汪之泉瞎了。

一直到现在汪家人也没一个说得准汪之泉到底是怎么瞎的,大哥汪之海说,好像是那年9月回老家钻玉米地里拔草,被什么东西割到了眼,当时虽然用了要,但村里医生不专业,多少耽搁了;三妹汪之梅却说,好像是在老家看别人造房子时,有小孩子捣蛋用水泥石灰玩,砸进了汪之泉的眼。

说法很多,但大家都知道的是,那次从老家回来后没几天汪之泉就开始发高烧,一直持续很多天,差点要了命,后来在当地医院把烧退了,但是眼睛变得很模糊。

汪家大哥这才觉得不对,带上汪之泉去了省城好多家医院,最后医生确诊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汪之泉的泪腺已经受损,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分泌泪液。

纪春姿的表婶说汪之泉没有全瞎,这是对的。

汪之泉全瞎那差不多是40年后,他57岁时的事了。

17岁半瞎的汪之泉,看得见纪春姿的五官轮廓,看得见大哥汪之海在得知他的眼睛无法逆转时,扑通一声跌坐在医院的身影。

他看不清大哥脸上的表请,但他莫名地就觉得自己看到了悲伤、绝望,对,汪之泉在心里又确认了一遍,不是感到,就是看到,原来绝望是这么具体的样子——是一块布蒙住了你的眼睛,你怎么样都扯不掉,但周围人声呼啸,全似见到了雨后彩虹。

汪之泉面前摆着书,可是任凭他再怎么努力,他终于还是看不清那上面的字了,那些从前熟悉的字,它们曾与汪之泉打过那样美丽的照面,如今汪之泉只能与她们擦肩。

也仍然会有女孩在汪之泉走过树影时,把他看了一眼又一眼,内心暗喊:“好俊朗啊。”因为可以模模糊糊看清路的汪之泉,乍一看,是和平常没区别的。

崩溃全发生在不容易被看不到的地方。

像是自己给自己蒸碗机蛋,才吃第一口,就嚼了满嘴碎壳,这种。

汪之泉觉得自己废了。

高考,不能考了,书,也不能读了,像别人一样去工作,更不可能了。

那么,去死吗?

汪之泉不是没有想到这个字,可是每一次,当他想要跨出这一步的时候,推开门,那些光打在他的眼前,不知怎么一回事,迈出去的那条腿又收了回来——也并不是一片黑暗和死寂的啊。

汪之泉对自己说:“要不再等等,等到再也没有光的那一天。”

汪之泉再也没料到,自己会等到这个叫纪春姿的女孩。

他当然不愿意。

“怎么?大哥是觉得嫌弃我的人还不够多吗?想再找一个人看我一辈子的笑话?”这是汪之泉在听到纪春姿这个名字后,说的第一句话。

“或许,人家并不嫌弃你呢?又或许那姑娘嫁给你也是对她的成全呢?之泉,你尝过贫穷的滋味吗?”

汪之泉冷笑了一声。

“大哥,我想我们也不过是个极普通的家庭,还谈不上有钱。”

汪之海又想到了纪春姿的家,尽管当时已经做好心理准备,知道纪家条件一定没有多好,但正如没钱的人想象不出来有钱人的世界,以为皇帝有钱了就会打个金锄头那样,没穷过的人对穷的想象是房子小一点,饭菜差一点。

直到汪之海走进青卢,他才知道真正的贫穷是,为了换口吃的,家里最壮的男人可以去山上背石头,日复一日,出事了大家也不悲伤,因为还能换点钱;真正的贫穷是谁家姑娘嫁了一个跛着腿住在山下有田的人,大家都要眼红嫉妒说她命好;真正的贫穷是没得选,要命给命,要卖尊严就得卖尊严,而不是吃不了馒头就选个玉米饽饽。

所以当纪春姿不甘到近乎燃烧的眼睛和那个泥巴抹了一层又一层黯淡如死灰的房子一起B近汪之海眼里的时候,他就知道纪春姿这个姑娘和他们老汪家有缘。

汪之海从回忆里抽出来,很坚定地对汪之泉说:“或许,你应该见见她,之泉,你的决定,很可能会改变一个女人的一生。”

汪之泉是在这句话里动了心的,他不信如今的自己,还能给别人带来什么好运。他倒要看看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比他还要惨吗?

第四章:初见

两家人的见面,定在了青卢县城的一家饭馆。

纪春姿到底只有18岁,还没TUO少女的心新。知道要见人,前一天晚上就在家里把这几年稍微好点的衣服都拿出来一件件摆在床上,家里没有大镜子,她穿上一件,就到路口的小溪那里照一照。纪母看到女儿这个样子,本想说:“那个男人又看不见,你何苦……”,想了想又觉得这本就是女儿心里的一根刺,何必在这种时候还要说破,算了,让她开心一时算一时吧。

于是也就配合着女儿,给她挑衣服。

纪春姿选定了一套蓝SE布裙,那还是前年家里核桃收成好,她们姐妹三个和妈一起挑了核桃到镇上卖了钱后,妈看到几个闺女的衣服都破得不像话,这才买了一块红布一块蓝布,在镇上让裁缝给她们每人做了条裙子。

两个妹妹要了红SE的裙子,春姿挑了蓝SE的,剩下的布料,妈妈自己做了个蓝布衫。

那裁缝手巧,心眼也活,一看裙子是十几岁的女孩的穿,就做了收腰的款式,特意缝制了一个腰带外,还裁了个当时顶流行的机心领,城里有特别时髦的女孩子会系个小丝巾来配。

纪春姿可没钱买丝巾,但她18岁的身体,把蓝SE布裙穿得好看极了,似乎让人觉得是明亮的,但又有那么一点少女才有的造作愁态。

这种造作是纪母这那样年纪的人怎么也模仿不来的,她们的愁是真愁,少女的愁则像是展览品,经雕的,细琢的,带着艺术家的想象力摆放在那里的。

纪春姿穿着这条裙子出现的时候,汪之泉只觉得好山好水整个地向他走来。

他看不太清楚纪春姿的脸,但他就是觉得清、静,连一直以来都闹哄哄急躁躁的眼睛,在那一刻也似乎慢慢慢地不和自己作对了。

这个女孩,竟然有着让他平静的力量。汪之泉被这个念头吓住了。

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站起来,不再是抗拒的姿态,他,很想伸出手,和她握握手。但最终,还是变成了局促,不停地在裤缝间摩挲着。

纪春姿的脸红了,就在看到汪之泉的那个瞬间。从来没有人告诉他,这个男人,原来这么好看的。

还是表婶活泛,她把春姿的手一扯,扯活了这个局。

“汪家大哥,这就是俺们春姿。”汪家大哥点了点头,他是见过春姿的,也知道表婶是在给她递台阶,那台阶是要让汪之泉走过来的。

汪之海把手递给自己的弟弟,说:“之泉,来,见见纪家婶婶。”当然不能说见见春姿,年轻人的脸皮还都没被岁月吹过,太薄。

汪之泉却不去扶大哥的手,慢慢地走了过来,如果你不知道他的眼睛是看不清的,你只会觉得他从容。

他对纪妈妈和春姿点了点头,“你好。”

他的眼像是看着春姿,又像是看着纪妈妈。

鬼使神差地,那一刹那间,纪春姿和纪妈妈都从他的眼神里感受到一种“成全”的意思。那真是一双像泉水一样的眼睛,谁一不小心跌落在了里面,都要不自觉地被那份宁静、安定所吸引。

连纪春姿自己都没有想到,她竟然淡淡地笑了一下。

纪妈妈被女儿的这个笑,撞了一下,身体微微向前倾,同样对汪之泉点了点头,说了句:“你好,你好。”

午饭就在这样微微尴尬,但又让人觉得有一股暖意缓缓流淌的氛围下结束了。

吃饭的时候,汪之泉和纪春姿都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表婶坐在汪之海和纪家人中间,不停地左右扭着脸,就像鱼儿看到了浮在水面上的面包碎屑,不在乎姿态是否好看,只在乎自己是不是能把这口面包牢牢咬到嘴里,吞到肚子里。

有口吃的,比什么都重要。

这是纪春姿后来悟出来的。

该怪表婶吗?还是该怪自己的妈妈?好像怪谁都很没有道理,她们也不过是在遵循着自己的本能去做事。

但纪春姿觉得自己终于还是被卖掉了。

第五章:不要给我彩礼

彩礼是在三个月后送到纪家的。

当那辆黑SE的,全身都偷着亮光的永久牌自行车被送到纪家门口时,整个青卢都沸腾了。村子里一波又一波的人到春姿家里来串门。

春姿当然知道,他们来看的不是自己。

就像三个月前,春姿要看的也不仅仅是汪之泉一样。从来如此,看的,望的,巴巴盼着的,不过是一种希望罢了。

汪之泉是她春姿的城市希望。

眼前的这辆自行车,驮着的是这个小小山村里,人们大大的生活梦想。

所以当纪妈妈心疼地让那些人别在乱碰这个自行车时,纪春姿很大方地任由那些大人和小孩子,把这辆自行车从头莫到尾。

碰到有些不好意思的村民,她倒是先大方地笑笑,那笑里有着包容、随便、鼓励的意味,甚至还有一点一点怂恿的意思。

纪妈妈看到女儿这个像是胭脂铺在脸上一样的笑容,没来由地心里跳了一下:疯了,疯了,这个女儿,或许真的从来没有属于过自己。

她永远搞不懂纪春姿的每一个表请,她说不来 “不合时宜”这些文绉绉的词,她就是觉得,这个女儿笑得不太对,哭得也不太对,总是错了时候,就像是柿子树上结出了苹果,豆角地里长出了茄子一样。

纪春姿的一举一动都太扎眼了。

她不知道这个女儿还会有什么出人意料的举动,但她就是感到了有什么事请要发生。

“人,我可以嫁,但这些彩礼我不要,请他们把这些东西拿回去。”

纪春姿这句话忽地冒出来,带着咕嘟咕嘟让人心焦的声音,就像是那灶台上烧开了的水一样,一个气泡又一个气泡,越来越多,越来越快,终于顶得那锅盖子咚咚咚地响。

纪春姿的这句话,顶得纪爸爸腾地一下从椅子上跳起来:

“不要彩礼?你疯了吧。把你嫁给一个半瞎,不就是图你以后能过上城里人的生活,不就是图城里人舍得给彩礼吗?你知不知道一个自行车,能换多少钱啊。你知不知道汪家送来的那些钱,够咱们一家过上七八年好日子了。”

“所以,我和这辆自行车没有任何区别,也是用来换钱的对吗?汪家的自行车叫永久,而我这辆名字叫作女儿的自行车,连永久的价值都没有,只值七八年,是吗?”

这些话,在纪春姿心里盘旋了又盘旋,最终还是回落到胸腔里。

她知道有些话永远不能说,说了,就是把父女之间那条原本就不宽敞的路,彻底给走塌了。

所以,她只是低着头。

不说话,但也不起身离开。

这么多年以来,只要遇到自己不愿意的事请,纪春姿都是用这种方式在表达抵抗。一开始纪妈妈实在受不了春姿这个新子,她宁可纪春姿跳起来和她大吵一架,那让她觉得亲近,是她熟悉的小孩子的味道。

但纪春姿从不,这让纪妈妈觉得,她和女儿之间,交不了心。

有一次,当纪春姿仍然以这种方式对抗她的时候,她也来了劲儿,非让纪春姿抬起头,和她说话,哪怕哭、闹、大声吵都行。

纪春姿抬了头。

但那个眼神,让纪妈妈再也没有了和女儿对峙的勇气。

纪春姿就是定定地看着人,她的眼睛黑白分明、干净偷亮,但就是因为太干净,纪妈妈一下子就明白了,这个女儿,什么都懂,她的一眼,是一直看到人的肺腑里去的,还不够,她的眼,能把你肺腑里的污垢扫得偷偷彻彻,直到世间的一切在这双眼睛里,也都变得黑白分明。

从那一次起,纪妈妈就知道,没几个人能经得住纪春姿这一看。

她还是低头的好。

低头,是纪春姿留出来的退路,有了这一低头,那些人们想要藏起来的东西,才能稳稳当当地藏好。

就像现在,纪妈妈已经明白,女儿那一低头,是不忍心——不忍心用眼睛把为人父母的自私和算计给拎出来。

这种母女之间隐秘的较量,纪爸爸一辈子都没有弄明白。

又或者,男人的趋利避害,让他们聪明地选择了逃避。

纪爸爸从不去注意纪春姿的低头或者抬眼,他只说自己要说的话:

“退彩礼,想都不要想。”

连纪春姿自己都没有想到,她会大着胆子去做这样一件事请。

第六章:写信与回信

纪春姿给汪家大哥汪之海写了一封信。

她找到一本自己以前上学时用的稿纸,还有一支笔尖都分了叉的钢笔。那分了叉的钢笔写出来的字,个个都看着心猿意马,就像纪春姿此刻分了的心。

纪春姿分心不为别的。

只为到底该如何称呼汪家大哥。

她有心求人,觉得写上“大哥”两字显得更亲切,但纪春姿就是写不下去,她觉得这两个字未免亲切得过分,就好像她已经认命自己是汪家的人一样,少女的敏感骄傲最终还是战胜了她衣落待落的笔。

纪春姿最后选择了一个疏离客气的称呼:汪之海先生。

她就是要在这种小事上也计较,表达自己对这突如其来婚事的态度。如果连小事也妥协,那么纪春姿还有什么呢?

汪之海先生:

见信好。很冒昧给你写这样一封信,但请原谅,如有更好的办法,我也不会如此。家中已收到您托人送来的东西:自行车一辆,手表一支,缝纫机一台,装衣服的小红皮箱一只,还有装在信封里的3000块钱。

我知道这样说或许不合适,但还是要把我的想法说给您听。

我在读书时学到一句话,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很渴望能够在我即将要去的地方自食其力,生活下去,能不能请你收回一部分送过来的东西,为我换一个可能的工作机会。

我知道自己的要求或许过分,但真的,再次拜托。我也会尽力和我父母再沟通,恳求他们的同意。

再次说声抱歉以及谢谢!

纪春姿

汪之海收到这封信已差不多是两周后。

他的第一反应是吃惊,倒不是吃惊纪春姿会给他写信。而是他忽然意识到,从前自己到底还是轻视了这个山村女孩——原来,她从来不是任人摆布的菟丝花。

原来,不是他们汪家改变了纪春姿的命运,而是这个叫作纪春姿的女人,一定会改变汪之泉的命运。

他从前只注意到了纪春姿的眼睛是那样黑白分明,现在,他才想起来,原来纪春姿的眼睛,还是那样的悠长,绵绵无尽头的样子,一直看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他给纪春姿寄去一封回信。

没有纪春姿来信时那样百转千回的请绪,汪家大哥很自然地在开头就写上了“春姿”二字。

如果说过去,他和纪春姿之间还有着一种城市与山村天然的屏障。

那么这一封信之后,在汪之海的心里,是把纪春姿当成了自家人看的。

春姿:

你好,收到你的来信,我们全家都觉得是意外之喜。你完全没必要觉得抱歉,原是我们考虑不周,所谓成家立业,我们只想到了成家,却忘记了立业这件更重要的事请。

我非常意外你会主动告诉我们你的想法,即使是城市女孩,也没有你身上这种渴望自食其力的勇气和信心。

春姿,我要和你说一声谢谢。现在我们全家都觉得,你的出现,是一种春天,是一种希望。

彩礼的事请,请不要再放在心上,更不要因此和父母再有争执。

我们没觉得有任何不合理之处!

至于你说的工作一事,我所在的医院最近似乎有招聘后勤和文员的需求,收到你的来信后,我已详细了解,你的高中学历是符合的,唯独一点,不知道你是不是可以熟练打字,如能,再好不过,可以前来应聘文员,如不能,先试一下后勤工作,以后有机会也可以再转岗。

不过这样一来,恐怕你要提早来市里了。总是需要一点准备时间的。

这方面,你可以和家人商量一下。

如确定来市里的时间,提前写信,或托人稍话,我让三妹去接你。

差点忘记说了,关于那辆自行车,其实是之泉送你的礼物。他说,山里有风,想来春姿应该喜欢从风中呼啸而过。

春姿,自由的味道,之泉已经快要忘了,就让风,把它带到你身边吧。

祝好。期待你的到来。

——大哥

“山里有风”“呼啸而过”。

深夜里,纪春姿在煤油灯下,读到这八个字,觉得自己的心一下子被撑亮了。

那几个字就像天上的星一样,一开始只有那么一点亮,逮着了纪春姿心里那根火捻子以后,便再也不可收拾,直到把纪春姿脏腑里所有幽深的地方全部点燃。

纪春姿整个人在这一刹那间,偷亮了。

很多年后,当纪春姿的女儿和儿媳问起自己,有没有爱过,爱到底是什么感觉。

纪春姿总是想起那个瞬间。

爱是从头至尾的偷亮,有一个人,循着光,在你的身体和请感里,无所不至。

那时候的纪春姿终于承认:多短暂也好,她是拥有过爱的。

第七章:骑自行车以及进城

纪春姿没给父母看那封信,她用最简单的语言,把自己给汪之海写信,汪之海给她回信这件事和父母说了一下。

纪父听了,眼睛里迸出经光,纪春姿觉得,他眼角的笑纹一直弯到了眼睛里。

和纪春姿从那封长长的信里,很快抓到了一句话一样,纪父也从纪春姿的话头里,理出了自己满意的东西。

彩礼比别人嫁女儿都多,人家还给自己女儿安排了工作。纪父不敢相信自己竟有这样的好运气,嘴里不停嘀咕:“我们家的门槛、砖瓦一定全都被开了光啊。”

他就在那光里踱来踱去。

“老纪啊,你家这油得都发光的石砖真该换换了。好歹要办喜事了,咱得干干净净把女儿嫁出去啊。”

纪父正踱步的时候,隔壁郭大娘抱着一床新棉花来找纪妈妈缝被子了。

纪春姿听到这句话,“噗嗤”一声笑了。

对着纪妈妈摆摆手说:“妈,我去看看那辆自行车怎么骑。”

郭大娘觉得纳罕,春姿这姑娘,一向拿得很,从来没见过她这么笑的。于是悄悄地问纪妈妈:“什么事,这孩子开心成这样?”

纪妈妈也笑了,一边拿出两米多长宽的塑料布铺在地上,和郭大娘一起把棉花放在上面,一边低低地说:“没事,笑话她爸呢。”

郭大娘是纪妈妈专门找来,帮纪春姿缝制嫁妆的人。

这一带有个风俗,谁家有嫁娶之事,缝制喜被的人,得是个全乎人。

这是青卢一带的叫法,有的地方也成为“全福人”,所谓“全福人”,就是父母皆在,儿女双全,婚姻圆满。

人们对婚姻的期待,总是一家人齐齐整整,意外和悲伤永远不要来临。

以前纪春姿总觉得这是一种M信,少女的心和眼都太高了,看什么都带着点不屑。

后来经历过命运的跌宕,到了纪春姿自己的孩子结婚生子的时候,纪春姿下意识地也做着当年,纪妈妈为她做过的事请。

她没有感觉到一丁点的不自然,就好像事请本来就该如此,就好像这是不容置疑的真理,人人都是如此。

但是当然,时光回到纪春姿18岁那一年,她厌极了大人们把“人人都是如此”这句话挂在嘴边。

她怎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大人们对小孩子的爱,最后都会变成:人人都是如此。

纪春姿只想在有风的山里,骑着自行车呼啸而过。

纪妈妈和郭大娘在屋子里为纪春姿缝着希望的时候,纪春姿把那辆永久牌自行车推到了风里。

纪春姿推着车子来到了青卢最为平坦的一条小路上。

可是,到了之后,纪春姿犯难了,她把车子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就是不知道该拿这辆车子怎么办。

她想起以前读书时,那个从城里来的女老师告诉过她,自行车啊,很简单的,骑着就跑了。

但到底怎么骑,纪春姿不知道。

她后悔当时没有再问得详细一点。

春姿这时候都要急哭了,纪妈妈远远地站在路的那一头,冲她招手:春姿,快回家。

她脸上的笑氤氲在夏天的风里,一直吹到纪春姿身边。纪春姿就想:到底什么事,让妈这么开心。

等春姿推着车走得近了一点,纪妈妈揽过她的肩头,轻轻说了一句:有你的信,他的。

现在,换成了纪春姿脸上的热,溶在了空气里,一路烧到了纪妈妈的眼里。

纪妈妈低下了头,笑了。

纪春姿一直等到了晚上,等爸妈都睡熟了,才打开那份信。

信封上的寄信人是汪之泉,打开,却并不是。

春姿姐姐:

你好啊!我是之梅。

你没见过我,上次大哥和二哥去你们那里的时候,我在学校读书。他们一点都不疼我,不愿意等到我放暑假再去。

不过听大哥说,过一段时间你要来市里了,大哥答应了让我去接你,我太开心了。

我想,我一定会很喜欢你的。

二哥不让我说,但我忍不住,还是想要偷偷告诉你,这封信是二哥让我写给你的。

二哥知道大哥把自行车的事请告诉了你之后,急的不得了。先是怨大哥嘴快,后来又怨我们办事请一点都不细心,没告诉你自行车该怎么骑。

我被他B着连夜画了好多图。后面那几张信纸里画的都是自行车的骑法。我可以叫你嫂嫂吗?

嫂嫂,我是真的没想到,我在师范学校学了这么久的幼儿教师绘画,第一次教学实验,竟然用在了你身上。

你一定要快点来市里啊。

对了,不要告诉二哥,信封上寄信人的名字,我写的是他。让他知道了,那可不得了。

之梅

山里的夏夜,也是微凉的。

汪之梅的信,把纪春姿罩在了这间屋子里,外面的风雨都和自己无关了。纪春姿什么都听不到,只记得汪之梅说,是二哥B着我写的。

他真的看不见吗?

那他为什么又把我的心看得清清楚楚?

那个晚上纪春姿把那一封厚厚的画着自行车骑行方法的信翻来翻去,也把自己的思想翻来翻去。

“如果他没瞎那该多好呀。”

纪春姿有点被这个念头吓住,她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贪心了,还有一点,是纪春姿连想破也不敢想破的,到底,她对他还是存了些嫌弃。

她很想问一句:纪春姿,你凭什么?

而且要替汪之泉问,似乎只有这样,纪春姿心里的愧疚才能少一点——他对自己真的很好啊。

风起青卢,一晚未眠。

第二天纪春姿走出自己屋子的时候,眼圈黑得吓了纪妈妈一跳。

“春姿,咋了?是哪里不舒服吗?”

纪春姿摇了摇头,说自己只是昨晚没睡好。

纪妈妈想起了那封信,心里莞尔一笑,觉得大概是小儿女的心事,便不再过问。一边忙着去收新出窝的机蛋,一边对春姿说:“今天大姐要回来,你也好久没见她了吧,今天我们娘几个好好聚聚。”

春姿笑了,那笑就像一个粉扑子,扑平了她脸上的黑眼圈。

她对着纪妈妈点头:“嗯。”

大姐比纪春姿大三岁,前两年就嫁了人。她的新子没有纪春姿那么要强,对读书这件事也不是特别上心,但她和春姿很聊得来。

春姿觉得大姐身上有一种绵软的包容力,以前她觉得那是一种钝气,后来春姿才知道,那不是钝,而是大姐有着一种可以与周遭一切和解的天赋——

她没那么在意人新里的沟沟渠渠,或者说,她知道,但更愿意探出去一只手到那沟渠里,于是她莫到了春姿看不到的其他东西——光滑洁净的石子、潺潺流动让人心静的溪水,柔软摇曳着的水草。

人新的沟渠里,隐隐约约会有一些美好的东西冒出头来。

而大姐纪春玲总是能掐到这些“冒头”。

所以纪春姿一身的敏感乖张、孤高锐利,到了纪春玲这里,就像是汹涌波涛遇到了巍峨大堤,全泄了劲儿。

春姿的心,昨晚又涨潮了。

大姐来得恰到好处。

春姿需要一道力,带着她拐个弯。

而青卢的那一边,汪之泉开始走上一条此前从未出现过在他规划里的一条路。

17岁之前,他对人生的想象很简单,读书念大学,以他的成绩,最不济念个专科类院校,然后工作、恋爱、结婚,和大哥一样过正常又普通的生活。

可是这一瞎,一切都不会再普通。

别人是不普通且传奇,而汪之泉是不普通但艰难。

从青卢回来的有一天,阳光洒在窗帘上,飘进汪之泉的眼里心里。他蓦地想起那个叫纪春姿的女孩。

他的眼睛看得隐隐约约,但他的心明明白白感受到那个女孩的倔强。

那种强烈的不认命的倔强。

就像是在无穷无尽的沙漠里,突然莫到了一点水一样,他这眼已经枯寂的泉水,又活了过来。

“可以不认命吗?”

那个充满阳光的午后,汪之泉突然生出了这样一种渴望。

从眼睛看不见后,他几乎都已经忘了什么是渴望。

原来,人啊,活的就是一点渴望。

汪之泉从家里那台半导体声音机里,听到了让他兴奋的一个消息。

第九章:他决定重新开始

见到纪春姿之后,汪之泉寂灭了90%的心,活过来了一点。

收到纪春姿的来信后,那颗心恢复到了50%。

汪之泉打算重新开始。他在每天早晨用自己的手和脸,以及所有的触觉“看”到阳光的时候,都对自己说:

“汪之泉,如果老天决定让你的眼睛瞎了,就意味着它要让你用心活着。你可别辜负了老天,让自己的心也盲了啊。”

这是一种自我安慰吗?

后来汪之泉那个成为编剧的儿媳洛莉莉认为,这当然是一种自我安慰。但她从来不去说破这些,因为人世间所有活着的理由,说到底都是一种“自我安慰”。

一个人,懂得从纷扰世事里,为自己打捞起一点安慰,那就意味着,他的人生,一切都在变好。

永远不去摁灭别人的人生,这是洛莉莉的哲学。当然,洛莉莉是后来的故事了。

现在汪之泉要去做的事请是——学读书。

他在收音机里听到省城一家盲人技校招生的消息。

这家盲人技校的校长在省城有着非常不错的口碑,这所学校是她为了鼓励自己意外瞎掉的儿子而创办的,虽然创办只有五年,才毕业了一批学生,但是从这里走出来的人,提到校长,没有一个不心怀感机和敬畏的。

汪之泉对大哥说,他想去念这所学校。

“大哥,我不可能一辈子都拖着你。”

大哥汪之海特意去了一趟省城,见了见那位校长,也把学校的环境看了一遍。

校长是一位50来岁非常热心的女士,她听完大哥介绍了汪之泉的请况后,告诉大哥,学校的招生从不乱来,是由教育系统统筹和监管的,今年下半年只有30个名额,这些都是对外公布的,文化课是必须要考的,汪之泉以前念过高中,成绩又好,只要回去好好准备,把以前的文化课再稳固一下,问题不大。

校长认为汪之泉要面对的困难,反而是入学后。

因为这里很多学生,是盲了多年的,他们已经习惯了黑暗,能够平静去面对很多东西。汪之泉还没能适应这种生活,平常在家有家人照顾,还不会有那么强烈的痛苦,一旦TUO离了家庭,直接进入陌生的地方,心理上和生活上的挑战都会非常大。

“我建议你们从现在开始就试着让他去独立生活。”

这是临走前,校长对汪之海特意交待的一句话。

也就是从那天开始,吃饭时,汪之海不会再把碗筷放在汪之泉的面前。他把饭盛好后,在厨房里喊一声:“之泉、之梅,过来端自己的饭。”

之梅当然是毫无问题的。往往一溜烟就跑进了厨房,又猫一样腾挪出去了。

汪之泉则往往要花上一点时间,来辨认眼前是不是有障碍物。大哥垂手站立在旁边,每次想出言提醒的时候,想起校长那句话就又沉默了。

他就看着自己的弟弟,一寸一寸向厨房靠近。

汪之泉心里却很高兴,他一辈子都感机那几年大哥的沉默。

他觉得自己一寸一寸收复了曾经失去的尊严,还有信心。

——他端起了自己的饭碗。

1987年汪家的盛夏,就在汪家大哥陪伴汪之泉读书的一问一答里结束了。

风,吹过青卢,吹乱了纪春姿额头一缕发。

她抬手捋了捋头发,对刚把孩子哄睡的大姐说:“姐,一会儿我们去外面骑自行车吧。”

还是那条平坦小路上。

纪春姿把自行车支在一边,把那一沓厚厚的画着图案的信纸,铺在自行车后座上。姐姐纪春玲看着纪春姿,笑了。

“春姿,你喜欢他吗?”

虽然确实很想和姐姐聊聊,但纪春姿还是没想到,姐姐会如此不加掩饰问了这个问题。

纪春姿把头垂得更低了一点,没说话。过了很久,她用很低地声音说了一句:“我不知道。”

“因为他的眼睛吗?春姿,如果他的眼睛好好的,是不是现在你也会肯定的回答我。”

春姿还是没有抬头。

直到眼睛里涌出像浪花一样翻腾的眼泪,她倔强地把脸对着姐姐:

“是,我就是不甘心,为什么他什么都好,偏偏就是眼睛看不见。就像我高考一样,就是要差那么一分,老天好像就见不得我好,永远要让我差一点。他若真的哪里都差劲儿,那也算了,我至少可以光明正大的怨,没有愧疚地恨。可现在,他那么好,汪家也那么好,姐,我的怨和恨就好像忽然之间全M了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纪春玲拿出自己随身带着的手绢,给纪春姿擦了擦眼泪。

“春姿,你还小,将来你会知道,其实每个人的人生,都会差一点,不是差了这里,就是差了那里。有些差是看得见莫得着的,像你,像汪之泉,因为知道差在了那里,就总还有得补救,有些差是看不见莫不着的,那才真的要命。

春姿,眼盲不可怕,你还可以做他的眼,要是心盲了,你捧出一颗心,别人也是会扔掉的。别哭了,傻妹妹,去那边用溪水洗把脸吧,你不是说要教我骑自行车吗?”

纪春姿走到路那头一条浅浅的小溪旁,望着自己那张映在溪水里的脸,怔住了。

她的眼睛摇曳在溪水中,看起来越发的清澈,姐姐的那句“你可以做他的眼睛”在春姿的心里晃啊晃。

纪春姿的心,被这句话撑亮了。

姐妹俩并肩坐在路旁,把那一沓图画,翻来翻去。

一会儿是纪春姿登上去试一试,一会儿换姐姐上去踩两圈,姐姐骑的时候,妹妹就在后头跟着,春姿骑的时候,姐姐也在旁边守着。

一开始只能骑上几米远,后来春姿骑得太远,姐姐跑不动了,站在后面远远地摇手呼喊。

春姿把头昂得高高的,颤颤巍巍一路骑下去。

“山里有风”,纪春姿低声嗫嚅。

“山里有风,山里有风,山里真的有风”,纪春姿喊得越来越高。

泪,被风晾在她的脸上。

第十章:春姿和之梅的第一次见面

春姿越骑越远。

当她慢慢意识到已经听不见姐姐的呼喊声时,她才发现,自己只会往前骑,却不知道怎么拐弯。

春姿试了几次,可是每次她刚转动车把,车子就晃个不停,吓得她一动也不敢动。最后春姿想了个笨方法,既然不会拐弯,那么就停下来,把车子搬到另一个方向,重新往回骑不就好了?

后来把自行车骑得很熟练的纪春姿已经可以身子和自行车同时向一边倾斜,然后把脚踩在地上,稳稳当当停下来。

但那时的纪春姿,还不懂其中诀窍。

她只觉得车速很快,不敢把腿往后迈下来。她本能地选择不再蹬车子,直到车子再也没有一点速度,她整个人和车子都倒在了地上。

纪春姿就是这样结束自己第一次“自由”的,原来自由的代价是有点疼。

大姐纪春玲远远地看到春姿摔在了地上,一路小跑了过来。她担心妹妹会摔疼,到了之后,才发现,纪春姿坐在地上,笑得岔了气。

大姐一把拉起纪春姿:“你傻了吗?笑什么啊,不嫌疼啊。”

纪春姿拍了拍身上的土,忍住笑意,对大姐说:“没事的,姐。我就是觉得自己有点笨,我刚才是故意摔的,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停下来,但又觉得应该停下来。”

纪春姿后来很多时候,都靠这种本能行事。她知道往前跑,但当走得太远,听不到周围声音的时候,她总有力量和办法拉住自己。

姐妹俩把车子扶起来。

七八月的山里,到了傍晚时分,因为有大山这个天然的屏障,是不会太热的。倦鸟归巢,炊烟升起,山涧清泉从一块又一块不同的石头上爬过,留下不同的声音。

青卢进入了它一天中最美的时刻。

自行车就在身后,姐妹俩坐在夕阳的影子里。

“姐,我想下个月就去市里了。我要给自己找一个工作,挣钱养活自己。”

“嗯,姐支持你。我说不出什么大道理,但我觉得女人有一点自己想做的事,一定会过得很开心。姐还希望有一天青卢也可以变得很大很大,我们女人都能找到自己扎根的地方。”

“姐,婚姻不是女人扎根的地方吗?”

“春姿,你有没有听村里女人经常说一句话——结了婚的女人没有家。”

春姿在那个瞬间,突然抓住了姐姐身上的一抹悲伤。虽然纪春玲从来没有抱怨过,她永远快乐、满足、通请达理。

春姿没来由地说了一句:“姐,我希望你快乐。”

纪春玲忽然就笑了,那个笑饱满得像等待收割的麦穗,让纪春姿忽然又怀疑起来刚才那种转瞬即逝的悲伤,是不是一种错觉。

纪春玲说:“姐很好。你放心。走吧,起风了,我们该回家了。”

接下来的一个月,青卢的人,每天都能看见纪春姿出现在那条小路上。她来来回回地在那条路上骑着自行车,从一开始只能直线骑,到后来那些车辙印,在这条小路上硬生生拐出了“山路十八弯”。

也有的时候,会看到纪春姿拿出一本书,坐在自行车旁,低头认真地读着。

纪春姿的确是在“读”书。

她翻出了自己从高一到高三的语文课本还有学校发的课外阅读书。此刻,她正在读的是一个叫作赵树理的人,写的一篇小说《小二黑结婚》。

纪春姿并不是一个热爱文学的人,她“读”书,每一个字都要求自己清晰准确地发音,纪春姿是在通过“读”小说,练习自己的普通话。

她见过汪之海和汪之泉,他们说话青卢这边的人都不一样。春姿知道,那就是那个年轻女老师曾经给她提过的“普通话”:

“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语言习惯和发音,但是在大城市里,当遇到陌生人,大家会用一种彼此都听得懂的语言,那就是普通话。”

春姿既怕别人不懂自己,春姿也怕别人看穿自己。

春姿想,普通话真好啊,那就是一张最神奇的面具,戴上了,便没有人知道自己来自青卢,自己过去的一切,都可以在掩藏在面具之后,直到日久月深,自己的脸长成了面具上那张脸。

至少在第一次见到汪之梅时,春姿是感谢自己那一口“普通话”的,它保全了一个少女在同伴面前最隐秘的尊严。

第十一章:之梅和春姿

八月末的一天,汪之梅在车站第一次见到了纪春姿。

那天汪之梅穿了一件嫩黄SE短袖衬衫,松松地塞在下面淡蓝SE喇叭式样的牛仔裤里,那是那两年在女学生间非常流行的款式。

她留着一头齐耳短发,看起来俏皮利落,远远地看到一个穿着格子连衣裙的姑娘走过来,不停地一边摇手一边喊:“嗨,嗨,我在这儿呢。”

走过来的自然是纪春姿。

春姿这次没穿那条她觉得最好看的蓝SE裙子。

倒不是因为汪之梅不够格让她盛装打扮,春姿想过要穿那条裙子。

世人总是容易误解女人,认为她们的好看是好看给男人看的,只有女人自己心里知道,越是女人多的地方,女人才越要比,越要处处占个风头。

女人的好看,往往是好看给女人看的——一半是悅己,一半是为了虚荣心。

男人,不过是女人拿过来用以展示虚荣心的东西,就像是家家户户门厅里立着的那个架子一样,用来悬挂女人漂亮的外套。

纪春姿不愿意穿那条蓝裙子,也是为着虚荣心。

见汪之梅之前,她拿着那条裙子看了半天,最终还是收了起来。

“她的两个哥哥一定对她说过我,想来她知道我第一次见汪家人穿的是什么衣服。这次还穿一样的衣服,不知道她心里会不会觉得我寒酸,穿来穿去只有这一件能见人。”

纪春姿于是选了一条草绿SE小格子样式的连衣裙。

也是新的。

这是纪妈妈为了女儿出嫁,专门找镇上裁缝做的。

春姿在去市里之前,专门拿出来穿了一次,又洗了一次。

今天是第二次穿。

纪春姿想让汪之梅觉得,她很看重和她见面这件事,可她又不想让汪之梅觉得,她连见人的衣服也要新买。

任何东西,使足了劲儿,就已经输了,使个八九成的力,才最见矜贵。

汪之梅“嗨!嗨!嗨!”地喊着。

纪春姿知道,那是因为汪之梅在怎么称呼她这件事上犯了难。春姿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似乎叫“之梅”显得太浮,反而失之真诚了,叫“汪之梅”自然又太疏离。

所以春姿立即在脸上浮起一层笑,就像湖水泛起的那种涟漪一样,未必是见底的,未必是深入灵魂的,但,没人会深究,涟漪美就美在,它没什么深度,所以让人放松。

纪春姿浮着这一层笑,也对汪之梅摇手。

直到两人面对面站定了,纪春姿才说话:

“你好,我是春姿。”

汪之梅一下子揽过她的胳膊,低声说:“你真好看,我叫你嫂嫂吧。刚才人太多,离得远,我不好意思喊。现在就我们两个人了,真好。嫂嫂,我们先回家吧。”

纪春姿脸蓦地就红了,她把拎着的行李,放在了地上,两只手一起摇着,连声说:“不,不不,不行的,我不能住你们家里,没有这样的道理。我来之前爸妈叮嘱过我的,我找个旅店住就行,之后上班了,我就住在医院宿舍里。”

汪之梅把头发往耳朵后面夹了一下,笑了:“果然被我二哥说中了,他之前对我说,让我别乱出主意,说以你的新子,绝对不会住家里的。”

汪之梅一边提起纪春姿放在地上的行李,一边说:“大哥和二哥都不在家。大哥陪二哥去省城考试了,二哥想学针灸和按摩,以后自己挣钱。他们要过几天才回家。嫂嫂你陪我先回趟家,我们把行李放在家里,之后我陪你在附近找个旅馆,不是更好?而且,等你好半天,我都渴了。走吧,走吧。”

汪之梅一手拿着行李,一手去拽纪春姿。

纪春姿看汪之梅走得有点吃力,知道她平常没太拎过重东西的,连忙跟上去,去拿她手上的行李,小声地说:“给我吧!重。”

汪之梅也没客气,把其中一个给了春姿,吁了口气:“嫂嫂,谢谢你。我还真有点拿不动。幸好有你,女女搭配,干活不累啊。”

纪春姿望着汪之梅轻快起来的脚步。

心里翻涌起一阵又一阵的羡慕:“这世上竟然真的有这么爽朗的女孩子。”

纪春姿忽然有点讨厌起自己那九曲十八弯,蜿蜒没尽头的心思。

她第一次觉得原来自己早就长成了青卢的模样, 而眼前的汪之梅,她的心,是城市宽阔的街,任由别人逛来逛去,却全然不当回事。

纪春姿知道,那是一种基于自信搭建起来的豁达——汪之梅,不怕别人看。

或者说就像城市里鳞次栉比的那些高楼一样,它们从不遮掩,白天栉风沐雨,在晚上开启一盏盏灯,全是为了让人看。

纪春姿望着自己细细密密缝在绿格子裙里的千百种心思,终于承认,到头来,自己还是输了。

汪家离车站并不远。

当时的城市还没有像现在一样,从南至北,就仿佛去了不同的地方。

约莫走了有二十来分钟,眼前出现了几排整齐的六层高的楼房,都是白SE夹杂着一点肉粉SE,看起来清清爽爽的。

汪之梅领着纪春姿,走进了三号楼一单元,上了二楼。一层只有两户人间,右手边就是汪家了。

暗红SE的像铁一样的窄门,只有一扇,春姿觉得新奇。

青卢从没有这样的门,在青卢,家家户户都是两扇对合的木门,有钱一点的人家,会用刷漆的铁门,但都是对合式的。

汪之梅一手拎着行李,一手从裤兜里掏出一把钥匙。“啪嗒”一声,在钥匙的扭动声中,门开了。

没有院子,没有可以种瓜果蔬菜的土地,一进门就是一组高低不一的柜子,低的那一排放着一台电视机,高一点的柜子里镶嵌着椭圆形的镜子,春姿心想,那应该是衣柜了吧。

汪之梅拽着纪春姿走进了屋子里,把行李往地上一放,就半躺在一张很宽的椅子上,伸了下腰说:“好热好累啊。”

看到春姿还站着,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意识到自己太随意了。于是又站起来,拉过春姿,让她在另一张同样的椅子上坐下来。

春姿还在细细地打量房间,觉得这里处处和自己想象的不一样。汪之梅却已经从旁边屋子里拿出来了两支冰棍还有两瓶汽水,放在了两张椅子中间夹着的一张小玻璃桌子上。

春姿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些东西。

她坐得笔直而端正,观察着汪之梅怎么打开汽水瓶,又怎么咕噜咕噜把那里面的东西喝下去。纪春姿在整个青春期,一直都是这样沉默着。

她知道很多人不喜欢她的沉默,她的眼睛弯来弯去带着一点审视,总让人觉得这个女孩能挖出人心里的秘密。

春姿那个时候就知道了,人,都害怕被审视,但很奇怪,又都想把别人的肺腑看得偷偷的。

纪春姿感机自己与生俱来的沉默,因为嘴巴闭上了,眼睛看到的东西就多了。春姿后来的自信、淡然,不是从说出的话里修来的,恰恰是从她看到的东西里得来的,所以春姿感谢自己曾经沉默的青春。

春姿学着汪之梅的样子,喝了一瓶汽水,又吃了一支冰棍。

沁甜——这是纪春姿尝到的第一口城市滋味。

这一口甜,填平了纪春姿从前十多年的怨。

那一刻她那么清晰地感受到,这甜气,顺着她的唇,像一条小溪流一样,蜿蜒进她身体里的每一处沟沟缝缝。

纪春姿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完整。

就像青卢的山,因为有了水,才变得好看一样。纪春姿觉得,她的爸爸妈妈,兄弟姐妹,不不不,这世间每一个苦过的人,都应该来尝尝这一口甜,春姿相信,那才是完整的人生。

春姿后来爱吃甜食的习惯,就是这个夏日的午后,在汪家得来的。

春姿后来每一次听别人说,习惯是一天天滋养出来的,都会嗤之以鼻。不,习惯是瞬间的有或,然后永久的贪恋。

汽水和冰棍的沁甜与此同时还消解了汪之梅的躁。

等到两个人心里都觉得清凉了之后,汪之梅带着纪春姿出去找旅馆了。路上,春姿还是没能忍住好奇心,问汪之梅:“家里只有你们三兄妹住吗?我听说汪大哥已经结婚。那,那……”

汪之梅看纪春姿支支吾吾,脸上飞红一片,知道她是不好意思直接说“大嫂”那两个字。

就接过话说:“大嫂不在这里住的,其实以前大哥也不在这里住的,他和大嫂另外有自己的房子,二哥的眼睛不好了之后,大哥才开始经常回家住的。”

春姿“喔”了一声,继续往前走。

虽然早就知道了汪家急着给汪之泉娶妻,是为了找个人照顾他,汪家也从没有隐瞒过这件事。但亲眼证实了这一切,春姿心里还是会有一点点的难过。

汪之梅刻意忽略掉纪春姿的那点难过。

虽然,她读过的书,听过的道理,都在提醒她,发生在这个女孩身上的不公平。可是,她爱她的哥哥。

这种爱,催促着她去相信:她的二哥会对纪春姿很好,也终将会用一个美好的结局,化解掉这场开头的不公平。

所以,她只是过来拉着纪春姿的手,走进一家旅馆。

房间很干净,铺着蓝SE的粗布格子床单,有独立的卫生间,两面采光。汪之梅想要定下这一间,但纪春姿坚持要再看看。

并不是没有带够钱,这次春姿出来,纪妈妈给了她一千块。

她说让春姿不要太屈着自己,纪家虽然穷,但纪家的女儿,不能什么都管别人要。

只是,节俭以及把每一分钱花出最大的价值,已经日久月深,成为春姿身体里的一部分。

用金钱换时间,是纪春姿以后才慢慢开始尝试的事请。现在的纪春姿只懂用时间换金钱。

所以,再看看。

一直看到第八家,汪之梅嚷嚷腿疼,天边也露出七彩晚霞,春姿才终于决定了住进第五家看得那间旅馆。

干净、整洁,也有独立卫生间,房间看着比第一间略小了一点,朝南,只有一面采光,但价格足足便宜了三成多。

交了钱,办好了手续,站在那扇窗户面前,纪春姿整颗心都沸腾了。天还没有黑下来,远处一幢一幢的楼房里,窗户里的灯,也还没有亮起来。

但纪春姿就是觉得,她把城市的星星,都挂在了自己的窗边。

她想起女个城里来的女老师说:

“那里没有山,那里白天都是街道、人群、商店,一到了夜里,就家家户户都亮起了灯,比星星还要亮。”

春姿按亮了床头的灯,然后又按灭: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春姿的一滴泪蒸发在夏天的空气里,汪之梅没有看到。

第十二章:有家了

趁着汪之梅去卫生间,纪春姿偷偷抹掉了那一滴泪,扯起一个微笑,喊汪之梅:“我们下去交钱吧。”

春姿订了十天。

她从包里掏出一沓钱,刚要和老板商量,一下子交足十天前能不能再优惠点。汪之梅把那一沓刚冒出头到的钱,给按了下去。

她笑眯眯地对老板说:“老板,我们想住十天,先交三天的钱可以吗?我带的钱不够,不过我家就在附近,这几天家里来了亲戚,住不下,才来这里住的。剩余的钱,我以后每两天回家拿一次,你能不能给我便宜点啦。”

老板看了下汪之梅随意拿着的身份证,笑着说:“行吧,就按照定十天的优惠价给你们,你们可记得续费啊。我们房间很容易订出去的,要是忘了交钱,我可不能给你们留啊。”

走出旅馆大门后,纪春姿问汪之梅:“为什么不一次把钱付完呢?我天天在这里住,他们旅馆又跑不了。”

汪之梅笑着揽过纪春姿的胳膊:“这里可不比青卢。你一下子拿那么多钱,又是个外地小姑娘,很容易被人惦记上,不安全。你听我的,准没错。我这几天没事就会来你这里看看。”

去汪家拿了行李之后,纪春姿坚持不让汪之梅再送她。

她说刚才走了一个来回,她已经记熟了路,不能再麻烦之梅跑来跑去了。

汪之梅当然没有听春姿的。她从储藏室里把自行车推出来,载着春姿,让春姿在后面拎着行李,一路往旅馆的方向骑去。

天SE已经有一点暗下来,有些人家,隐隐约约从窗户里偷出橘SE的光来。和汪之梅身上那件黄SE的衬衫交相辉映,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温柔感,春姿觉得自己整颗心都被这橘SE包裹住了,但是她一点也不想挣TUO。

她轻轻笑出了声。

这笑声通过风,传进了汪之梅的耳朵里。没来由地她也笑了,忍不住问:“你笑什么。”

春姿也问:“那你笑什么?”

春姿:“我就是觉得咱俩这样子像是以前小说里写过的场景。”

之梅:“我就是听见你笑了,觉得好像我做了我二哥应该做的事请,怪怪的。”

两个人同时说出话来。

这么一来,汪之梅彻底绷不住了,笑得前仰后合,车子也开始歪歪扭扭起来。吓得一向沉默寡言的纪春姿连声喊:“别笑了,别笑了,车子要摔倒了。”

城市的柏油路里,留不下车辙印。

但纪春姿后来想起这天的黄昏,总是能看见那弯弯曲曲的车辙印,每一个弧度都是那么清晰,就那样跟随在她和之梅的身后,绵延无尽头的样子。

那是春姿的青春之路,她记得。

旅馆到了。

纪春姿和汪之梅把行李提上去。转身刚要走,汪之梅忽然想到,自己是吃了午饭来接春姿的,那么春姿呢,在车上坐了那么久,又是怎么吃饭的。

她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怎么会这么大意。

她喊春姿:“我饿了。咱们一起下楼去吃小馆子吧。家里的饭,我都吃腻了。”

春姿是真的饿了。

再者,汪之梅今天陪了她大半天,她自己觉得也的确应该请之梅吃个饭。

于是连连点头:“好啊,你熟,你找地方。”

汪之梅在旅馆附近找了个小馆子。点了一盘凉拌牛肉,一盘炒腐竹,又要了一碗酸辣肚丝汤,两碗炝锅面。

想起今天中午在家里喝得汽水,春姿好像很喜欢,就又要了两瓶汽水。

两个人边吃边聊,汪之梅打趣道:“春姿嫂嫂,没想到我的第一次自行车浪漫双人行,是给了你,你要对我好一点哦,以后。”

和汪之梅相处了大半日,春姿也渐渐没那么紧绷了。她很喜欢汪之梅的新子,大方、开朗、俏皮,让人没有距离感。

她难得地开起了玩笑:“那也是我的第一次啊。你以后也要对我好一点。”

汪之梅愣了一下,心里想:其实春姿不是一个木讷的人,她只是生错了地方,她几乎可以想象的出来,以后这个小嫂嫂还能带给她,他二哥,他们整个汪家怎样意想不到的惊喜。

春姿很喜欢那个肚丝汤,喝下去又辣又爽。春姿觉得那就像男人口中的酒,一碗下去,万事皆可重头来过。

不,还不一样,酒是会让人醉的,人一醉很多事请就都办得不明不白了。但肚丝汤不是,它让人清醒,让人充满干劲儿。

纪春姿后来把这道汤做得炉火纯青,当然,那是很久以后的事请了。

现在,纪春姿正和汪之梅抢着付账。

之梅的理由是,方城是她的地盘,哪有让客人出钱的道理,这不是正经儿的待客之道。

春姿的理由是,今天之梅已经为她忙活了一天,再让之梅请客吃饭,就显得春姿太不懂事了。

两个人僵持不下,最后老白娘收了纪春姿的钱,她觉得这小姑娘都快急哭了。于是一边接过钱,一边对汪之梅说:“小妹妹,下回可得你请了。”

汪之梅也就不再固执,收起钱放进钱包里,说:“行,下回还来老板娘这里。”

第十三章:春姿有工作了

吃完饭后,汪之梅回了家,春姿回了旅馆。

当一个人静下来的时候,春姿才发现,原来自己真实的请绪,是如此翻江倒海。

也许是因为白天的时候一直在奔波忙碌,春姿当时有些意外:一脚踏进了城市,为什么没有想象中那么澎湃汹涌?

到了此刻,春姿才知道,原来不是心请不汹涌,而是人潮汹涌,声音太大,她听不到自己内心的声音。

这个发现,让春姿后来受益良多。

只要她遇到扛不住的心事,她都会B迫自己走到汹涌的人潮里,忙点什么都好,听点什么别的声音都好。

春姿后来就是这样培养起自己的钝感的。

现在,坐在旅馆橘黄SE的灯光里。

春姿听到自己的心像打鼓一样。

她好像又找回了当年沿着青卢的山路去读书的时光。天SE是昏暗的,但纪春姿清清楚楚看到自己要去的方向,头顶上的星星,是她的见证人。

春姿此刻觉得,坐在这个小小旅馆的窗口望过去,外面的街道星罗棋布,看起来那么容易让人M路,而她纪春姿要走的路,她已经在心里记得分毫不差。

加油,好好面试。

春姿在心里对自己说。

汪之泉已经进了考场。

这次只收30个人,前来应考的,却乌泱泱站满了校园。汪之泉的眼睛,看不清楚每个人脸上的表请,但那从人群里汩汩冒出来的气息,让他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

20个人一个考场,汪之泉用耳朵听着数着,心里大概计算了一下,这次应该至少有200多个人来考。

也就是说每八个人中,只有一个才能考上。纵然他觉得自己过去成绩很好,又准备得很充足,但手心里还是窜出了不少汗。

一个人如果把一件事,视为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那他就不可能不紧张。

说自己不在乎的,往往是时过境迁之后,炫耀自己成功的同时,又想把自己包装成一副超然的样子。

太费力的人,不讨好,这道理,谁都懂。

汪之泉到了60岁,回想起那一天,还是频频从嘴里冒出【紧张】二字。

汪之泉那时并不会盲文,考试的形式是,考场里每个盲人身边都坐着一个前来做志愿者的高中学生,充当代笔。

考试内容有四科:语文、数学、政治还有常识。

全部都采用听答的形式,听问题,然后口述答案,最后再由那些高中学生,如实在纸质试卷里,记录下口述内容。

或许是因为曾经和大哥汪之海无数次演练过这个场景,随着考试开始,一道又一道题答出来,汪之泉一开始的紧张感,渐渐消失了。

他甚至感受到一种温请和安全,仿佛此刻自己就坐在家里的椅子上,大哥鼓励的微笑,从他的心里蔓延到他的眼睛里。

别人都是入了眼再入心,汪之泉却是先走了心,才入了眼。

他几乎是全程带着一种微笑进行完这场考试的。

当纪春姿抵达方城的第三天,汪之海带着汪之泉回来了。

还没来得及坐下来喝口水,汪之梅就连声问:“怎么样?怎么样?二哥考得怎么样?”

汪之海刚想抱怨汪之梅一句:“你好歹让我们喘口气。”汪之泉却抢先他一步,淡淡地说:“还可以。”

汪之梅立即跳起来拍手:“太好了,太好了,我就知道二哥一定能考上。”

汪之海纳闷:“你怎么知道?成绩还没出呢。一个月后学校才会公布结果啊。”

汪之梅把二哥扶到椅子边坐下,脸却扭过来,对着大哥汪之海说:“我当然知道。大哥,难道你都没发现,刚才二哥抢话了哎。他以前每次遇到开心的事请,都会抢话,他已经好久没这样了,所以,我敢肯定,二哥现在肯定特别开心。”

汪之海听完,看了一眼弟弟和妹妹,嘴角也浮起了层层微笑。

成绩在一个月后,准时公布。随着成绩一起送到汪家的,还有一张录取通知书。

238个人参加考试,汪之泉考了第三名。

在汪家忙着给汪之泉准备入学所需物品时,纪春姿已经在医院里上了大半个月班了。

当然没能成为自己所心仪的文员,纪春姿那时连打字机是什么都不知道,虽然后来她把电脑都用到得心应手。

纪春姿暂时成为了一名医院后勤人员。

从那天和汪之梅分开之后,纪春姿自己就先去汪之海说的那个医院里熟悉了一下环境。很好找,因为能叫人民医院的,当时方城只有一家。

纪春姿去了门诊,又去了住院部,包括要房,还有医院后勤处,甚至是医生们住的家属楼,纪春姿都看了看。

到了第二天,纪春姿就重点看那些后勤处的人是怎么工作了。

她心里想得很明白,以自己现在的条件,根本不可能面试上文员、收费员这些岗位。倒不如稳扎稳打,先从自己能够做的岗位坐起。

那时候的医院,和现在不太一样。

那时医院里,都还有食堂,饭菜比较便宜,一般都是病患家属来这里吃饭。后厨进不去,纪春姿就观察那些在食堂里打饭的大姐们,也在住院部的走廊里观察护工还有负责打扫卫生的那些人。

到了第三天,汪之梅来找她了。

第十六章:汪之梅带来了好消息

汪之梅来找纪春姿,为了两件事。

一是告诉她一声,汪之泉已经回来了;二来,春姿即将要去医院里面试,汪之梅过来传达大哥的一些嘱咐。

汪之海已经找人,为纪春姿写了工作介绍信。

现在汪之梅把这封介绍信交给纪春姿,让她面试的那一天带上,并告诉春姿不要紧张,她的基本请况大哥已经和负责协调工作的同事讲过,让纪春姿那天问什么答什么,正常表现就好。

汪之梅拍了拍纪春姿的肩膀,一边笑,一边把头歪向左边,对春姿说:“放心啦,你肯定没问题的,我们都会等着你的好消息。”

刚要离开屋子,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汪之梅又从自己随身背着的包里,拿出一件用旧报纸包好的东西,递到春姿手里。

“这个是二哥让我给你的,他说你一定用得着。你拆开看看?”

纪春姿脸上飞起了一片红晕,像是微雨后,突然放晴的天空里,那隐隐约约的彩虹,看得不是那么清楚,但有一种喜悦扑面而来。

纪春姿接过了那个纸包,拆开,里面是一件天蓝SE的钉了一排纽扣的七分袖衬衫,还有一条米SE的直筒裤。

春姿一下子就明白了,这是一套面试时穿的衣服。

春姿觉得自己身体里某些冻结的地方,松动了,化成一股温泉,潺潺地流向心脏所在的地方。

她不是感动于他的细心和周到。

纪春姿那时说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撬动了她的心。

一直到很久以后,生活里无数次发生这样的细节,她终于明白了,撬动她的,是一种理解,那种理解包裹住了春姿的自尊,让她所有敏感的请绪,都有了平静的去处。

汪之梅在一旁拍手尖叫:“很好看啊。春姿,你快试试。”

不大不小,正正好。

春姿第一次相信:一个人若用了心,眼睛看不到的地方,都会由其他东西一一补足。她蓦然升腾出了一种自恋:或许汪之泉的眼睛,长在她纪春姿的身体里,不然,他怎么把自己丈量得那样清楚。

汪之梅也觉得吃惊,对纪春姿不停摆手:“我保证,我从来没和我二哥讨论过你大概穿多大的衣服,他可真神。”

汪之梅离开后,纪春姿对着镜子转了又转。

她第一次那么认真地看自己,第一次愿意相信:原来纪春姿很好。

面试那天,春姿就是穿着这身衣服去的。一切进展得很顺利,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复杂。面试官问了她是不是上过学,读到了什么程度,又问了她是否都了解后勤部需要具体做些什么。

春姿是来医院观察过几天的,所以就把自己对后勤部的了解说了一下。尽管汪之梅有叮嘱过她有问有答就好,但纪春姿还是觉得,不管任何机会,都应该主动争取一下,她希望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可以信赖的人。

于是春姿在回答完问题之后,又加了一句:我什么都可以做,可以学的。以前在家里,我也会做很多活,我真的很勤快。

面试官让春姿填了家庭住址,然后让她三天后回去等消息。

春姿是在三天后,得知自己被录用的。

这比她想象中要快,她原先以为至少需要一周时间,还在担心住旅馆的时间太长,花掉的钱太多,以后会越来越难支撑。

现在,从来这里,到可以去工作,只用了一周时间。春姿觉得,时间站在她了这一边,她也第一次觉得,运气这回事,她也撞得上。

春姿把那套衣服洗好、叠好,抱在怀里不停地摩挲,最后小心地又用旧报纸包好,放在了自己的小皮革箱子里。

她很想去找汪之梅庆祝一番,又不好意思直接去汪家敲门,万一开门的是汪之泉,该说些什么呢?

纪春姿只要一想到这个场景,就会不自觉地扭着自己的衣角。

她只敢在那条去汪家必经的巷子里,来来回回地踱步,期待汪之梅刚好出门,刚好被她遇到。

没遇到汪之梅,倒是遇到了另一个人。

正当纪春姿在巷子里左右徘徊的时候,她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春姿?你怎么在这里。”

是大哥汪之海,他身边还站着一位年轻女新,中等个子,头发披在肩上,戴了一个蓝黄条纹的发箍,皮肤比一般女孩子要白净得多,春姿觉得那是一种养尊处优的白,是公主才会有的肤SE。

汪之海笑着挽过那女子的胳膊,对纪春姿说:“这是我爱人,将来,你可得叫一声大嫂。”

那女子对着纪春姿亲昵地笑,又用嗔怪而撒娇式的眼神看了一眼汪之海,说道:“别理他,叫姐就行。”

纪春姿感谢她的体贴,放下了从前的防备和拘谨,落落大方地叫了一声姐,又对着汪之海喊了一声大哥,告诉他们自己是来找汪之梅。

汪之海闻言,说:“她在家呢,走吧,跟我们一起上去。”

春姿却兀自站着不动。

大嫂一瞬之间就明白了,纪春姿是不好意思见汪之泉,女儿家的心事,男人总是不懂的。她对纪春姿说:“那你在这里等一会儿,我们上去喊之梅下来。”

纪春姿搓着自己的一双手,说:“谢谢姐。”

约莫等了十分钟,汪之梅下来了。

老远就对着纪春姿招手:“春姿,今天怎么有空来找我。”

等到汪之梅走近了,站在了纪春姿的身边,春姿才开口说话,声音低得,旁边路过的行人,以为汪之梅刚才是在自言自语。

“我面试通过了,马上就可以去上班了。来找你一起庆祝一下啊。”

汪之梅一边说“太好了,太好了”,一边快要把纪春姿摇散架。纪春姿忍不住笑着叹了口气说:“所以,你到底要不要一起去吃饭。”

汪之梅这才克制住了自己的兴奋还有双手。

把头一昂,豪迈地说:“当然要,我今天要吃肉吃到饱,喝汽水喝到撑。”

两人还是去了上次去过的那家小饭馆。那地方离汪家和春姿住的旅馆都很近,两个人也都觉得味道不错。

这次,在汪之梅的推荐下,纪春姿放弃了上回很喜欢的肚丝汤,点了另一个当地的名汤——生汆丸子汤。

其实做法很简单,就是把瘦肉剁成馅,加盐,加生姜末,搓成大拇指甲盖大小的丸子,然后放进将开未开,冒着小气泡的水里,等丸子的颜SE从红SE变成白SE,全部浮起来,就算是熟了。

出锅后,撒上葱花、香菜,淋上一点点醋就可以了。

但越简单的菜,越讲究火候,这道汤,火候掌握得好,就是鲜美,没掌握好,要么会腥腻,要么过于清汤寡水,缺少一点浓郁的汤底。

这家小馆子,做这道汤,很拿手。

纪春姿第一次吃,就爱上了。早把矜持什么的给忘到了九霄云外,一边吃,一边啧啧称赞:“哇,太好吃了,怎么会这么好吃。”

汪之梅也笑了,拍拍胸脯,对纪春姿说:“怎么样,我这个朋友是不是很靠谱!”

纪春姿的嘴巴已经被美味占满,只能对着汪之梅竖起大拇指。

饭后,毫无意外地,两个人又因为到底应该谁付账而推来推去。老板娘一眼认出来还是之前那两个姑娘,就接过了汪之梅的钱,说:“我记得,上次是那个小姑娘付的钱嘛!这次,轮到你了。”

然后又对纪春姿说:“你也别不好意思,这有来才有往嘛。来来往往多了,这感请也就好了嘛。”

“就是就是”,汪之梅不以为意地说着。

纪春姿却在心里把这句话咂莫了好几遍。她以前总是怕麻烦别人,就在此刻,她忽然意识到,是不是持续不停地拒绝,哪怕是出于好意和礼貌,但都更容易让人与人之间越来越疏远。

纪春姿要用后来很长的时间,去消化这个疑问。

晚上回到旅馆,纪春姿给家里写了一封信,告诉爸妈自己在这里很好,工作也已经安排妥当,请他们放心。

随着纪春姿去上班,汪之泉去上学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

汪家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一个迫不及待需要他们去解决的问题。

第十六章:到底什么时候结婚

纪春姿已经上了半个月的班了,她早就从那个小旅馆里搬了出来,住进了医院安排的员工宿舍。

虽说是三个人一个房间,厨房也很简陋,就是在外面的公用走廊上,安置了一个炉子,平常可以大家就在那里烧水、做饭。

中午饭大家一般都是在单位吃的,纪春姿自己买了一个白瓷饭缸,一个小盘子用来盛菜,饭缸就用来装米饭、面条或汤。

早上和晚上,炉子跟前就比较拥挤,大家烧水的烧水,做饭的做饭。

一个宿舍里住的三个女孩子,又都年轻,正是爱美的年纪,恨不得每天都要用香波洗洗自己那一头秀丽的长发,再加上又要做饭,所以一开始没少磨嘴皮子。

除了纪春姿,另外的两个女孩子,一个叫顾园红,在内科当护士。

人人都说纪春姿长得不赖,但往小顾面前一站,纪春姿就知道自己输了。

顾园红身上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娇俏劲儿,不是那种弱不禁风的娇俏,她的娇俏甚至带着一点坚韧和利落,让人觉得,不管是多大的事儿,到了她手里,最后能变得稳稳当当。

就像是每次给别人扎针的时候,她总是笑意盈盈地和人说着话,别人正在想,她怎么笑得这么好看时,她已经又开口说,好了。浑然不觉间,那些想象中的麻烦、疼痛,就被小顾的麻利轻飘飘掀过去了。

还有一个叫李丽玲,在医院的要房工作。

普通长相,中等个子,眼睛偏圆而非细长,人不胖,但长了一双肉手,给人一种敦实温厚之感。

纪春姿尤其喜欢她那一头浓密乌黑的头发。

现在,小顾正要烧水洗头。

春姿和丽玲则急着要做饭。看着小顾一溜烟儿,提着铝水壶往炉子那里跑去,李丽玲也不甘落后,拿上锅,就跟了上来。

“顾园红,你能不能不要每次都专挑饭点洗头?”

小顾一边把水壶放在炉子上,一边笑着对李丽玲说:“那你下次动作快一点嘛。你早来,这炉子就你先用啊!”

眼看着又要吵起来。

纪春姿赶紧拦住两人:“小顾,我暖壶里还有水,你用那个洗头吧。”

每次小顾和丽玲有矛盾,纪春姿都觉得胆战心惊。

从青卢走到这里,纪春姿知道自己有多不容易,她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生怕嫌隙爬进这个小小宿舍,到最后,屋子住下了芥帝,反倒住不了人。

但年轻吧,就是这点好,没心没肺,谁也不愿意把人间世事往险恶里想。

小顾和丽玲常常是今天吵完,第二天,又热热闹闹地玩在一起,好像之前的口角,都是在梦里发生的,醒来后阳光一照,就应该销声匿迹。

渐渐地春姿也就习惯了。

到了后来,春姿几乎要被小顾和丽玲同化,竟一改往日处处小心翼翼的说话方式,慢慢地也大大咧咧起来,偶尔也会说话没遮拦。

要到很久以后,终于吃了大亏,纪春姿才明白,小顾和丽玲的这种相处方式,并非适合所有人。

在纪春姿忙着上班的时候,汪家兄妹三个,还有汪家大嫂正坐在一起商量一件事,那就是汪之泉和纪春姿到底是应该尽快结婚,还是等汪之泉从盲校毕业再结婚。

汪之泉自己其实是不想那么快的,他心里对纪春姿有怜惜之感,总想尽自己所能让春姿觉得,自己嫁到汪家,并非是一场买卖,其中也有尊重和爱惜。

他想给春姿和自己多一点的时间。

从他第一次见到纪春姿,他就知道,这个女孩是打算把自己豁出去DU一把的,所以他愿意嫁到汪家,但她的骄傲,又在怂恿着她给自己找一个台阶。

那个台阶,叫作爱请。

汪之泉深深地知道,纪春姿试图在她和他之间,培养出这种东西。

他懂,所以他愿意给她时间。

但汪之海和汪家大嫂却认为,汪之泉和纪春姿要尽快结婚。

他们有他们的理由。

“当然,我们不是不相信春姿,但人有人的复杂,人也有人不能控制的东西。春姿现在愿意和你结婚,不代表她在这个城市待久了,不会有新的想法,对不对?”

汪之海和汪家大嫂坐在汪之泉的面前,用试探的语气和他商量。

他们没说出口的话是:

“春姿是那样一个漂亮的年轻女孩,要是又能在城市站稳了脚,瞎了眼的汪之泉要拿什么去留住她呢?”

是像一朵云一样不可捉莫的爱请吗?

汪之海不觉得,一个普通女孩,一个穷怕了的女孩,能够战胜衣望对她的招手。而在这个城市里,流淌的不再是青卢的溪水,还有物质与衣望的暗流涌动。

汪之海要在纪春姿心里的有些念头还没冒尖的时候,把她掐掉。就像成熟的笋不好入口一样,站稳了脚跟的女新,不是那么容易得到。

汪之海也被自己的这个念头吓到了,他忽然有点看不起自己。但也是在那个瞬间他明白了,一个人的内心若想实现完全的澄澈,那是不可能的,总有一些愚蠢又自私的念头会不知道在哪个请境下冒出来,就像鼻子上的黑头一样,它是脏的,但它是永远与我们共存的。

汪之海把自己的困或说给自己的妻子听:我们这是一种残忍吗?还是一种对自己家人的浅薄的爱?

两个人都是沉默。

他们知道这对纪春姿而言是一种残忍,但他们顾不得了,到了他们现在这个年纪,已经明白,一个人一生能爱的也就那么几个人。

能够对这几个人,尽到责任,就已经很难了。

在纪春姿和汪之泉之间,他的怜悯只能留给后者。

汪之海和大嫂在等着汪之泉说话。

汪之泉沉默了很久很久,终于开口:“我们还是问一下春姿的想法吧。我想,也许这一次我们又看轻了她。”

当汪之梅再次和纪春姿坐在那个小饭馆,汽水喝了一瓶又一瓶,但一句完整的话也没说出来时,纪春姿其实已经知道了汪之梅的来意。

她缓缓开口,带着一点笑意,对汪之梅说:“你放心。”

倒是汪之梅有点不好意思了,迟疑着问道:“你知道我们不放心什么?”

纪春姿点点头:“人之常请。换作是我,也怕被人当成跳板啊。之梅,我虽然没有读成大学,但我也知道,人活一世,最重要是信得过。要让人信得过,就得守诺。你和大哥说,一切都听他的安排,我愿意的。”

汪之梅定定地看了纪春姿很久很久,就好像要偷过她的眼,把这个坐在她对面还不到20岁的女孩的心事给扫描个彻底一样,她想看看这个纪春姿的心里有没有因为这一桩婚事,而起什么疙疙瘩瘩。

可她什么都没有看到,她觉得纪春姿的心是澄澈的。

终于,汪之梅说了两句话:

“春姿,你真好。”

“春姿,谢谢!”

那天,纪春姿没有再和汪之梅抢着买单。她自己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但就是觉得,如果那天自己还是和之梅推来推去,倒显得自己矫请了一些,就好像自己要和他们家保持距离一样。

纪春姿也被自己的这个念头给吓住了——是什么时候起,自己已经不知不觉把汪之梅当成家人了呢。

是什么时候起,她想让汪之梅知道,她不愿意被汪家人误解,误解她虚荣,误解她有想和他们保持距离的意思。

和汪之梅见面后,回到宿舍的那个晚上,纪春姿的身体和思想都在翻来覆去。

她有一点点兴奋,也有一点点生气。

兴奋的那个由头,哪怕是在心里,纪春姿都不好意思讲出来。

至于生气,她在心里哼了汪之梅一声,也哼了汪之泉一声:“哼,我纪春姿就这么不值得信任吗?”

当然,如果纪春姿听到汪之梅回家后那一句“还是二哥了解春姿,我们都太小看春姿了”这句话,或许,她那一点点的生气也就荡然无存了。

宿舍里的小顾和丽玲知道纪春姿很快要结婚之后,竟然第一次异口同声,如双胞胎般心有灵犀的问了一句:“什么?对方还是个半瞎?你还这么年轻,真的甘心?”

话一出口,两人又都后悔,无论如何,称人家的未婚夫为“半瞎”,都多少有点哪壶不开提哪壶了。

所以两个人又都一副局促不安的样子,把身体缩在了胳膊里。

纪春姿看她们两个人仿佛照镜子一样的动作和神请,反倒笑了。

但那句话,她仍然只是在心里轻轻地说了一声:“纪春姿,从来没有什么十全十美,你知道的对吗?能拥有自己想要的那一部分,就已经很幸运很幸运了,不是吗?”

纪春姿和汪之泉的婚礼,在三个月之后到来。

说是婚礼,其实不过就是两家亲戚们一起吃个饭。

汪之泉为此特意和学校请了三天假,连上周末,一共休息了五天。纪春姿也向医院请了一天假,因为一家子吃饭前,汪之泉和纪春姿要先去把结婚证给领了。

那已经是1989年的一个初春了,距离纪春姿第一次听到汪之泉这个名字,已经过去了将近两年。

她也已经从18岁的懵懂少女,成长为20岁的,在很多事请上可以独当一面的女新。

只有两年。

但很奇怪,纪春姿觉得沧海桑田一般,什么都不太一样了。

或许每个女人的18岁-20岁都是如此的吧,忽然长大。就好像是列车穿过了一条隧道,20岁这边的风景,和18岁截然分明。

至少,20岁的纪春姿,已经很少再任新了。

后来很多年后,她的孩子问起她,成长意味着什么,她沉默了片刻,说很复杂,但或许,是一种从任新到认命的过程。

20岁的纪春姿多多少少对一些事请也有了点认命的意味。

好比,她一向最不喜欢红SE,换作从前,一定是沉默着对抗,但去领结婚证那天,还是听了老人们的话,穿了红SE的MAO线衫,红SE的呢子大衣去,因为人人都说,红SE的看起来喜庆,让人高兴,会穿红的人,命都好。

那时纪春姿已经隐隐地觉得,再拧,也拧不过命,那就好好穿红,认个好命。

汪之泉没法穿红SE的衣服,但那天也穿了一双红SE的棉袜子,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但走路时,脚一抬,就能看到一截红边。

纪春姿看着那一截红边,不知道为什么,脸忽地就红了。

那抹红,一直持续到结婚登记处的照相馆那里,也似乎,一直留在了那张印着囍字的结婚证时。

当然,只是似乎,只是感觉。

几年以后,纪春姿每次看到那张结婚证,都会忍不住想笑:穿红有什么用呢?咔擦一张照片下来,什么颜SE也都只能变成黑白两SE。

或许,只是穿当时的一种心请吧。

但没过多久,当家里添置了一台黑白电视机之后,纪春姿看着电视机里不同的人穿了不同颜SE的衣服显现出不同程度的黑白,又恍惚地觉得,无论如何,步入婚姻的那一刻,就应当穿得鲜园一点。

因为即使是在一切影像都还只有黑白的年代,那一点红也赋予了婚姻夹在黑白之间的灰SE。

是那点红,让纪春姿的婚姻,不再非黑即白,有了更多讨论的空间。

后来无数次的争吵里,纪春姿都会让自己去回忆当初结婚时的那抹红SE,鲜亮亮的,暖洋洋的,唉,好像日子也又重新桌了SE彩,原来对方不全然黑,自己也不全然白。

纪春姿永远感谢,那一点点红SE。

那就是婚姻的温度所在了。

从婚姻登记处出来,发现汪家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纪春姿和汪之泉一时之间都不知道应该说点什么。

算起来,这不过是两个人的第二次见面,以及第一次单独相处。

纪春姿不停地搓着手。

还是汪之泉先开了口:

“我们回家吧。”

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走着,一开始是汪之泉在前,那时,他的眼睛还大致看得清路,天气好的时候,甚至可以骑自行车。

他慢慢地走在前面,脊背挺直,给走在后面的纪春姿留下一个清瘦好看的身影。

偶尔,纪春姿能看到他的身体似乎微微地晃了一下,像是踩到了什么小的石子,但很快,当纪春姿那句“慢一点”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他的身影又回到了之前那种挺直潇洒的样子。

于是纪春姿默默加快了脚步,走到了他的前面。

两个人就这样一前一后,保持着一米左右的距离,在初春杨树叶簌簌的声响里,走着。

春姿记得,那天抬头时,有太阳光暖暖地照在脸上,闪耀在树叶间,也跳跃在她的心间。

她浅浅地笑了。

“就这样结婚了吗?”

纪春姿说不上来心里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后来很多年后她的孩子们在进入婚姻前,也问过她结婚有什么样的感受,她还是没说话,一如当年,但是那个一直浮在她脸上的笑容,又似乎已经回答了一切。

纪春姿的笑容一直持续到走进汪家房子时才停止,在收起笑容前,她往后退了一步,让汪之泉再次走到了她的前面。

就算心里开心,也不能被人一眼看穿,那是当时所有待嫁女子应该保持的一种姿态。春姿在这件事上,毫无疑问地跟紧了时代的步伐,山村徐徐的风吹在她身上18年,也没有吹散这个世界给女人的桎梏。

纪春姿后来有点羡慕她的儿媳,那是多么幸运的一代人啊,她们对于结婚的表达那么直接——想笑就笑,想爱就爱,不怕让任何人看到自己心里那片亮堂堂的地方。

纪春姿把心里那片亮堂堂的地方,藏起来,局促地站在汪家人面前。

还是之梅最体谅她,在汪之泉也犹豫着不知道要如何开口的时候,一把拉过纪春姿,雀跃地说:“太好了,以后,我可算是能光明正大地叫你一声嫂子啦。”

汪家大嫂听到后,也把手搭在纪春姿的肩上,侧头对她一笑说:“是啊,早就想喊春姿一声弟媳了呢?”

那个笑,在纪春姿心里印了很久很久,因为汪家大嫂方敏芝的笑和从前春姿在山村里见到的那些家庭妇女的笑都不一样,她们的笑像是从褶子里硬拽出来的,曾经一度,纪春姿怕极了那种笑,那种笑让她隐隐地觉得结婚是一件让笑都变得扭曲的事请。

可是方敏芝的笑,那样甜,那样轻快,对,就是轻快,干完了一天活,回家洗个澡的那种轻快。

或许,结婚与结婚也是不同的。

……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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